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2 00:00:00 浏览次数:20347
作者:预算科


关于提前下达 2020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通知》(内财预〔 20191458 号)文件,现提前下达你地区 2020 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代码 Z135110079002)和自治区配套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该项补助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待 2020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地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预〔
20101106 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内财预〔 20131703 号)相关要求,做好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地方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将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提前下达
2020 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表

包财预〔2019〕949号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表 - 副本.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