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 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 00:00:00 浏览次数:21563
作者:工交科


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

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相关旗县区财政局、公路养护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内财建[2019]1599号)及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上报2020年养护工程建议计划的报告》(包交发2019257号),现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2126万元,具体地区和金额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3交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出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请各旗县区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及时分配资金拨付到项目,此次分配各旗县区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旗县。

 

附件: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切块下达)分配资金表


包头市财政局

    202072

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分配资金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