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 2018 年存量资金市直科技推广项目计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8-27 00:00:00 浏览次数:27298
作者:农开办

包头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包头市 2018 年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内农综办[2018]26 号), 经研究,对你单位承担的 2017 年存量资金市直科技推广项目计划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你院上报的 2018 年市直科技推广实施方案,并按《方案》所列工作内容、实施地点、项目投资预算等要求严 格组织实施。项目名称:特色蔬菜高效种植技术与绿色防控技术集成与推广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 78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55 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 19 万元,市级配套资金 4 万元。实施地点:土右旗。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项目计划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动。(2)要严格按《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内 农综办[2007]9 号)的规定及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三、对市级集中安排使用的科技推广费参照市本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和国库执行的相关程序执行。由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市本级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报账,并单独列示专项支出情况。

附表:2018 年包头市市直科技推广费安排情况表

2018 年包头市市直科技推广费安排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