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8 年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6 00:00:00 浏览次数:27175
作者:农开办

(旗、县、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了弥补你地区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和检查验收等工作的经费不足,经研究,现下达你地区 2018 年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     万元,请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3 类 06 款 01 项“机构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你地区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以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正常运行。

 

附件:2018 年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分配表


2018 年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