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 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5 00:00:00 浏览次数:26200
作者:农开办

(旗、县、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先建后补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2018 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自治区本级财政补贴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农综[2018]1493 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地区 2017 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先建后补自治区财政资金      万元。以上支出请列入 2018 年支出功能科目 21类 06 款 03 项“产业化发展”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你地区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严格 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

 


附件:2017 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017 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