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18 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6 00:00:00 浏览次数:25756
作者:农开办

(旗、县、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财政补贴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农综[2018]981 号) 文件,结合你地区备案项目占比和完工项目上报资料情况,现提前下达你地区 2018 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先建后补中央财政资金      万元。以上支出请列入 2018 年支出功能科目 213 类 06 款 03 项“产业化发展”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你按照地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农业综合开发产 业化发展项目“先建后补”规定,做好备案项目审计、竣工验收 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

 

附件:2018 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018 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