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9 年发展壮大 嘎查村集体经济配套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7 00:00:00 浏览次数:20832
作者:综改办

财政局:  

为全面做好 2019 年度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 年发 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配套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9〕1182 号) 和市本级预算调剂,现下达你地区 2019 年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 配套资金  万元。支出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 农林水支出”。 

 一、请按照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农牧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农牧厅印发〈关于扶持发展壮大 嘎查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包组发〔2019〕2 号)要 求和自治区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尽快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加快项 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要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155 号)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 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项目实施 完成后进行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在预算执行过程 中,市财政局将不定期地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监控。 

 三、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 办法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滞留专项资金。对 违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 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包头市 2019 年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分配表


包头市 2019 年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