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五批)的通知》(包财农〔2024〕770号)的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31 10:56:12 浏览次数:10876
作者:农牧科

我局于2024年10月28日下达《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包财农〔2024〕770号)1000万元,具体分配明细见附表,特此公告。

 联系人:穆慧茹        联系电话:5228756        箱:btcznmk@163.com     监督电话:12317    

 单位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市财政局

 

固阳县财政局:

为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保障力度,确保达到“衔接资金投入不低于上年”的国家考核要求,现下达你地区2024年第五批自治区衔接资金1000万元,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相应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资金分配与资金支出进度等挂钩机制,自治区根据截至9月30日已下达的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排名前三的盟市支出数据,同时考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资金量同比增减变化情况下达资金,请你地区及时将资金安排到项目。

二、资金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资金,不得用于负面清单事项,支持的项目要优先选择项目库中已具备立即开工条件的成熟项目,且要充分考虑有效施工期,确保在年底前按照施工计划完工;旗县区相关主管部门要定期调度项目实施情况,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财政部门要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款,确保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协调。

三、此次下达的资金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自治区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衔接资金实行动态监控;你地区要及时做好资金支出系统关联操作,客观准确反映资金支出进度。

 

包头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