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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标题: 消费券无法使用
留言类型: 我要提问
邮箱: 630622315@qq.com
来信时间: 2021-12-03 21:25:26
留言内容: 12月3号晚上在工业路哈喽仓储购使用云闪付消费121.3元,消费券没有扣除使用

回复内容

答复意见: 消费券使用范围为参与活动的餐饮、零售、家电行业的商户,具体名单可登录“包头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及“云闪付”APP查询。如商户在名单范围内,使用时未扣除,请联系“云闪付”APP客服15148996850。
答复时间: 2021-12-07 09:56:17
回复单位: 包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