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单位自有资金,如何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 |
留言类型: | 我要提问 | |
邮箱: | 853436949@qq.com | |
来信时间: | 2022-04-03 20:53:25 | |
留言内容: | 目前所有政采都是财政一体化系统里的资金,请问单位自有资金不在一体化系统内的如何办理政采程序。之前有保障资金,但是保障资金采购完成后没有对应实质资金无法替换,无法打印支付通知书。请关注此问题,谢谢。 |
答复意见: | 您好!您提的“办理政府采购之前有保障资金,但是保障资金采购完成后没有对应实质资金无法替换,无法打印支付通知书”问题,按照现行预算管理规定,对于确属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单位自有资金,系统中无需生成支付通知书,可使用一般支付予以支付,其他程序与纳入预算管理的实有资金程序一致。咨询电话5228689 | |
答复时间: | 2022-04-06 14:29:18 | |
回复单位: | 包头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