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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申请资助
留言类型: 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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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2018-06-26 09:22:52
留言内容: 申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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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将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解释如下,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向就读高校或学生资助中心申请: (一)国家助学金 1、主要内容(享受范围):此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在校生总数的28%。 2、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主要内容(享受范围):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高校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为高校在校生的3%。 2、补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三)临时生活补贴 1、主要内容(享受范围):对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社会散居和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城市“三无”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大学生覆盖面为在校生的28%。 2、补助标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每上涨1个百分点,城镇补助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0元,农村牧区补助对象每人每月5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主要内容(享受范围):对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贷款标准: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该项贷款办理请咨询所就读高校。 (五)家庭经济困难新入学大学生资助 1、主要内容(享受范围):从2014年起,对当年被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内蒙古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的子女。 2、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4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
答复时间: 2018-06-26 09:23:18
回复单位: 包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