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服务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首页
> >
互动交流
>
问题反馈
问题内容
标题:
免继续教育
留言类型:
局长信箱
邮箱:
来信时间:
2018-06-26 10:30:31
留言内容:
免继续教育
回复内容
答复意见:
2016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通过两科,可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需要到当地财政局办理,此项工作由财政厅会计处统一进行处理中,请考生耐心等待。
答复时间:
2018-06-26 10:31:22
回复单位:
包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