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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标题: 刚毕业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留言类型: 我要提问
邮箱:
来信时间: 2020-07-10 09:07:57
留言内容: 您好,请问持有会计初级证书且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需要马上继续教育吗?在校期间也没有上传学籍证明,现在需要把之前的补回来吗?还是提交证明就可以了?

回复内容

答复意见: 您好,考生。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年5月1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文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分。学籍证明只有在校期间当年可以上传视同为继续教育申请。
答复时间: 2020-09-29 09:36:30
回复单位: 包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