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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标题: 东河区特殊教育学校项目问题
留言类型: 局长信箱
邮箱: 21424013@qq.com
来信时间: 2021-04-25 09:18:56
留言内容: 您好,包头市东河区特殊教育学校于2018年11月26日下午14:30时对“包头市东河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招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依法参与了此次投标并中标了此次项目。中标后,学校一直未和我方签订合同,理由是财政局专项资金不让使用。既然项目已经立项并已经通过了招标,项目资金应早已拨付至东河财政局,到现在已有两年多的时间,这部分专项资金到底是去向如何?现在内蒙古自治区号召打造好的营商环境,像我们公司中标后长时间无法顺利实施项目的情况已严重损害我们公司方的利益,也不利于打造一个好的包头市营商环境形象,请相关领导给予关注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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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答复时间:
回复单位: 包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