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包头市人才租房补贴为啥不符合要求 | |
留言类型: | 我要建议 | |
邮箱: | 1095647832@qq.com | |
来信时间: | 2022-11-17 15:15:46 | |
留言内容: | 包头市高层次租房补贴文件显示属于2021年3月以后参保都符合要求,我19年从原单位离职,考取研究生,22年毕业回到包头。为什么就不符合领取租房补贴的条件,难道给租房补贴就是画大饼嘛,有具体的文件说明21年之前参保不在范围么 |
答复意见: | 您好,根据《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修订稿)》(包住建保[2022 ] 18号)中的保障对象及申请条件:属刚性引进人才的,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 2021年3月3日起,到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除外)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或在我市登记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的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法人代表。(二)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工作地区、单位未提供住房;未享受过“大学生集聚计划”住房优惠政策;未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申请租金补贴的,申请人须在包头市四区及稀土高新区城市规划区内租赁住房,使用标准示范文本合同,签订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 |
答复时间: | 2022-11-18 18:32:06 | |
回复单位: | 包头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