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市本级房屋、车辆、办公设备、闲置资产的动态监管,确保资产处置合规、高效。包头市财政局要求单位按程序对经公车办批准报废、调拨的车辆,已达年限并损坏的电子产品、办公家具进行及时处置,防止出现实物已注销,账务仍未核减的象。
2024年1月-2024年6月,共审批资产变动48项,变动金额(资产账面原值)5,942万元,其中,调拨资产2,720万元,报废资产3,215万元,有偿转让资产7万元。
审批过程中,包头市财政局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批制度,确保固定资产处置流程科学、规范、公开、公正,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在处置过程中的安全与完整。
资产科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