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
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部核定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01亿元,专项债0亿元。到2021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系统余额3亿元(一般债务3亿元,专项债务0亿元),控制在自治区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我区2020年政府债务增加主要体现在新增债务增加0.5亿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务限额0.5亿元。经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新增加债务主要安排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表 4-1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情况表
表4-2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2020年表 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表4-3 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