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我市两会要求,坚持为民办实事,为居民幸福“加分”,进一步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力度,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截至目前,我市已落实2022年各类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3.78亿元(中央资金2.32亿元,自治区资金1.46亿元),占自治区下达总量的19.1%,位列自治区第二。今年,我市将开展193个改造项目,共计515.99万平方米,受益居民6.14万户,目前项目总体开工率已达到78%。在项目建设中重点从以下三方面抓好抓实:
一是紧盯项目建设进度,积极与部门、地区对接,及时下达资金,推动未开工项目尽早开工,确保全年改造任务按时完成。
二是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起草《包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资金分配、使用、绩效评价全过程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制定专项奖罚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将对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快、质量高的地区进行奖励,对工作不给力、进度慢的地区不予奖励、扣减资金。鼓励各旗县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