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为民办实事原则,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包头市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截至6月底已累计争取各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8193万元,专项用于我市公租房筹集、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以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推动我市居民“住有所居”。
按照计划,2022年全市将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810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991户、改造棚户区(城中村)476套,目前资金已全部下达至各旗县区,项目正在有序实施当中。专项资金的投入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有助于我市形成渠道多元、供需匹配、结构合理、制度健全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进一步扩大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吸引无房人才来包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