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2015年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称,2015年,财政部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财政部文告、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中央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报告》全文包括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报告》显示,2015年,财政部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手段。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及手机版网站公开信息18万余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2100余条,门户网站日均浏览量超过200万人次,政务微信订阅人数近50万;编印《财政部文告》12期,公开政策文件164件。
财政部还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在中央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在2014年公布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2015年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在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到具体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公开了分地区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100个中央部门同一天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及时公开了预算报告、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决算数据等多项法定及社会关注的信息。同时,在中央“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方面,积极协调中央部门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全国预算执行信息公开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方面,在门户网站开设“财政数据”和“全国财政收支情况”栏目,按月及时发布全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制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预决算报告专题等。
二是推进财政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在门户网站开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栏,方便公众及时获取行政审批信息;及时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信息,2015年,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财政部的5项审批事项已在门户网站全部公开;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办理相关信息公开。
三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印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完善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具体操作制度;加强中国政府采购网运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内容的发布和更新。
四是推进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情况。在门户网站“国债管理”专栏,年初公布发行规则、管理办法、发行计划,每季度末公布下一季度全部国债发行计划等;在2014年公布关键期限国债收益率曲线基础上,2015年增加公布3个月、6个月国债收益率,为金融市场定价提供基准;公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有关制度办法。
五是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5年,财政部共办理建议提案4103件,其中代表建议2506件,主办件489件;委员提案1597件,主办件333件;共确定重点建议提案38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15项。在门户网站“建议提案”栏目公开2014年度答复摘要57篇。
在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方面,财政部建立“集中受理,分散办理;一单到底,全程跟踪”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201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5件,均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收到以财政部为被申请人的信息公开复议案件17件,收到以财政部为被告和具体行为作出主体的信息公开诉讼案件13件。
同时,财政部还通过完善信息内容支持体系、健全网站信息采集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强化财政新闻宣传,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总结2015年工作成效及主要问题基础上,《报告》指出,2016年,财政部将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