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银监会组建的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在京成立,标志着我国在建立健全全国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立由政府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化解农业农村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明确提出,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重点要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2015年7月,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对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调整部分农业补贴资金作为注册资本金,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并向市县延伸业务分支机构,直接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同时,在国家层面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实体机构,为省级机构分险增信,构建起完整的专门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担保、再担保组织机构体系。
公司作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国家层面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坚持自身信用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实行政策性主导、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旨在统一担保业务标准、强化系统风险控制、规范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担保的经济助推器功能和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将更多金融活水引入农业农村发展领域,推动粮食结构调整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公司股东包括财政部和全国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拟分三年形成约150亿元的资本金规模。省级机构股东根据其组建进展情况,分期分批加入。截止目前,全国已有13家省级机构完成工商注册,其余的省级机构预计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机构组建工作。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4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0亿元,其余由黑龙江、河南、安徽、四川等11家首批参股的省级机构出资。
公司的职责和任务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落实国家农业支持政策,制定再担保业务标准,为省级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规范指引。二是为所有省级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根据各省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和风险控制水平,制定合理地代偿风险分担比例和再担保费率。三是研究开发农业信贷担保产品和服务,扩大信贷支持农业的覆盖面。四是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对总的战略合作,建立适用于公司和省级机构的银担风险共担机制。五是建立风险补偿和风险救助机制。六是研发建立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数据信息系统,实行线上申报和管理,实现项目评审和风险控制等工作的信息化。七是组织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专业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指导省级机构建立一支扎根农村、熟悉农业、懂金融会管理的基层担保员队伍。
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既是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常态下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而且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也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