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2016年全区1398亿元税收收入以及财政收入增长6%以上的预期目标,税政处明确六项措施,坚持向发展要收入、向政策要收入、向征管要收入,推动实现全年税收收入目标。
一是完善税收政策增收入。继续紧跟已提交自治区政府和财政部的各项税收政策调整请示事项,并积极争取落实。继续梳理现行税收政策,研究税种、税源、税基、税率,适时提出完善政策增加收入的意见建议。密切关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动向,提出应对措施,争取自治区利益最大化。
二是助力税收征管抓收入。积极协调国地税和相关部门,强化收入征管,定期联系和沟通,逐月调度收入进度,争取各项税收均衡入库。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制定配套制度,开发运行综合治税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各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和比对,争取各项税收应收尽收。
三是配合财源建设促收入。继续积极配合“以存促贷”工作,培植税源,促收入库;配合“化债清税”工作,财税合作,置换债务,清缴欠税,增收入库。大力支持税务部门“银税互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金融机构和税务系统征信互认,推动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增加税源税收。
四是规范减免审批保收入。坚持公平税负原则,从严控制减免税审批,特别是严格控制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的困难减免。严格审核部门、地方文件涉税政策,从源头上禁止违规税收政策出台。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防止越权减免税。清理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恢复征税。
五是加强税收监测控收入。认真开展税收收入计划及执行进度监测工作,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分析和监控,为组织收入提供指引。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及时把握税源变化情况,加强税收收入预测工作。继续做好减免税核算分析工作以及重点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税式支出测算等工作。为完善政策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六是做好预算服务促收入。依照预算法、会计法,加强对自治区地税部门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保障征管部门预算执行。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协调工作和服务工作,支持征管部门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