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多措并举推动能源绿色消费和多元化供给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保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形成了传统能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供给体系。
近年来,中央财政在支持保障能源安全方面开展了许多工作,通过积极运用多种财税政策手段,采取优化政策体系、供需两端发力的方式,在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能源绿色消费的同时,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确保能源多元化供给,取得了显著成效。
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这两年身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朋友越来越多了,单位和小区也都建了充电桩。”北京市民小李结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北京小客车新能源汽车轮候指标。
据了解,在机动车限行政策的北京,纯电动的新能源汽车购买只需排队,不用摇号。2018年,北京市有15万人在轮候新能源汽车号牌,显示出极大地市场需求。在北京,也只有纯电动小型客车才享受免限行,可以享受在北京天天畅通无阻,这对很多生活在北京的有车一族来说,是个极大地诱惑。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手。国务院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
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需求的驱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则是产业“一飞冲天”的有力助推器。为了让新能源汽车走进千家万户,政策的指挥棒自然必不可少。基于此,财政部、工信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近年来发布实施并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优惠政策,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去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为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汽车市场消费、提高综合竞争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去年4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同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又联合发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根据现有规定,消费者今年购买新能源汽车也是免缴购置税的。
配套环境的日益优化也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源源不断地发展动力,让产业发展如虎添翼,通过安排中央财政给予充电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2020年9月,财政部、工信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加快推进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与此同时,中央财政还根据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安排充电设施奖励资金。
光明的市场前景照亮了产业发展的康庄大道。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据工信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6年位居全球第一,累计推广超过550万辆。国产新能源汽车正踏着中国智造的产业升级阶梯不断前进。
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茁壮成长,只是我国促进能源绿色消费的一个缩影。我国近年来还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不断完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政策,保障了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生产与利用。截止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规模和新增规模均居世界首位,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成本持续下降,成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2020年中央财政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作了进一步调整完善,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确定新增项目,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坚持“以收定支”原则,即新增补贴项目规模由新增补贴收入决定,做到新增项目不新欠。记者从财政部经建司了解到,从2020年起,中央财政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根据每年收入情况下达补助资金年度预算,由电网企业按照优先顺序拨付至各项目。其中,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2019年光伏竞价项目、2020年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新增项目以及自愿转平价项目等优先拨付,其余项目按照统一比例拨付。
2020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如何确定?据财政部经建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0年起,所有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均采取“以收定支”方式确定。根据可再生能源基金征收情况和用电量增长等因素,预计2020年新增补贴资金额度为50亿元,可用于支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同时,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同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还进一步明确,对2020年可享受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类型和分类别的补贴额度,相应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确保新增项目补贴额度控制在50亿元以内。目前国家能源局已出台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管理办法,正在研究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管理办法。为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以收定支”原则有效落实,未出台管理办法以及未按照管理办法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规模范围的项目,将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为缓解中央财政补贴压力,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以收定支”原则成为可再生能源行业“最后补贴时代”的补贴分配关键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陈少强告诉记者,现行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已不能满足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一方面,补贴资金数额存在较大缺口,发放补贴延迟。另一方面,补贴机制需要完善。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逐步向平价上网迈进的过渡阶段,国家需要建立一套补贴逐步退出机制和后补贴时代的发展机制,引导新能源产业加快向平价上网转型。此外,在新能源行业发展中,应当通过市场机制释放这些行业蕴含的巨大潜力,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建设,建立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的基础上,推动电力现货市场适时转入正式运行。
记者 戴正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