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财政改革发展成效明显。
一、坚定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本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财政工作始终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财政部门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自觉主动将昆明财政工作置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谋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切实强化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应对挑战,在抓好增收节支、稳固财政平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致力在更高水平上推进财政政策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自觉做到“财”服务于“政”。
二、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力统筹,为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夯土筑基
一是加强源头把控,强化预算管理。基于预算标准化平台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夯实基本支出数据管控。建立部门预算编制全流程跟踪机制,掌握预算单位、业务处室预算编制进度,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协同性,建立起规范的部门预算编制体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三公”经费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源头管控。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对市本级2748个、172.3亿元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除政策性、刚性必保项目外,原则上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压减。全面取消单个项目低于5万元的“小、散”项目资金安排。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财政收支运行精准调度。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中心工作,坚持市县联动与征收部门协作相结合、依法征收与规范税收秩序相结合,健全完善财政收支运行调度机制,采取每周会研、月初提醒、月中通报、月末督查等方式,强化月度、季度运行调度,保证财政收入均衡入库、稳步增长。把支出政策作为财政重点方向,加强预算执行动态跟踪,采取工作提醒、定期通报、按月考核和用款计划与实际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指标安排“双挂钩”机制,硬化预算约束。全市“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7%,市级“三公”经费决算连续七年下降。全市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支出结构不断优化。2015年至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502.2亿元增长到650.5亿元,年均增长5.3%,收入质量连续4年保持全省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615.5亿元增加到875.1亿元,年均增长7.3%。
三是精准分配投向,确保直达资金及时到位。加强直达资金预算源头管理,规范资金分配下达,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做好资金动态监控,定期通报督促县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及时、安全、高效。2020年,全市即收即下上级特殊转移支付直达资金118.83亿元,分配下达率均达100%。
四是抓住关键环节,铸牢财政运行风险防控底线。积极推进财政往来款项清理规范,切实防范库款支付风险隐患,2020年末全市暂付款同比减少9.4亿元,下降26.1%。把县级“三保”作为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县级“三保”主体责任,加强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防范化解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坚决守住“三保”底线。切实履行市级统筹保障责任,市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11.7亿元,较上年增长11%,高于全市支出增幅4.4个百分点,加强库款调度和应急保障,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五是注重统筹整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整体效益。加大统筹盘活资金力度,市本级预算执行中收回资金12.2亿元,统筹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及时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用于“三保”等重点支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35%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
三、聚焦民生福祉,强化基本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不息
一是在疫情防控中体现财政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资金拨付、医疗和社会保障、政府采购三条“绿色通道”,加强基层库款应急调度保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疫情防控财税支持政策。2020年统筹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0.8亿元,确保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防控物资设备经费需求。
二是在重大民生中加大财政投入。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奋斗目标,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支持力度,2020年,全市统筹投入脱贫攻坚资金82.2亿元,在确保三个贫困县区提前摘帽出列的基础上,着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农村饮水安全和产业扶贫;统筹投入生态环保资金35.2亿元,支持推进滇池治理等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滇池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累计筹措生态补偿金16.3亿元,为滇池河道水体治理提供权责清晰的保障投入机制;成功申报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2019年和2020年,共获中央财政奖补4亿元,为城市污水治理提供有力资金支持,为滇池污染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五网”综合交通投入47.4亿元,增长29%,项目前期费投入4.64亿元,增长39%,加快补足基础设施短板。
三是在基本民生中强化财政保障。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认真梳理基本民生清单,坚持既定标准和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全力保障。重点做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领域资金保障。按照教育经费“两个增长”要求,统筹安排33.10亿元,落实学校生均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教育质量提升等政策;安排5080万元专项资金积极推进“三名工程”,重点保障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面对疫情冲击,把保居民就业放在突出位置,筹集财政就业补助资金4.3亿元,积极出台和推进稳就业保收入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大失业保险对稳岗返还、职业技能提升、临时价格补贴等支持力度,扩大失业补助范围和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较上年增长218%;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33万户企业,稳定岗位77.81万个,返还金额5.84亿元。
四、聚力提质增效,强化创新驱动,为持续推动财政改革发展抢抓先机
一是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改革红利。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和发挥减税降费在应对疫情影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坚决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社会保险缴费降、免、减、缓等政策措施,2020年全市税收减免81.1亿元,减免社保费54.56亿元,切实支持企业纾困发展、增强后劲。
二是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进一步完善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新一轮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十三五”期间市对下转移支付较“十二五”增加65.3%,基层财政统筹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总体方案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基础上,制定了医疗卫生、教育、科技和交通运输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逐步理顺政府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关系,政府间财政关系进一步规范。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推进。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框架,拓展事前绩效评估范围,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确性。2020年,对28个预算单位的60个重大民生领域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涉及预算资金21.52亿元,建议审减资金4.28亿元,审减率19.90%。强化绩效运行监控,依托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对市本级89个部门、2714个项目、774.29亿元资金进行绩效运行监控。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强化结果运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速成形。
四是政府会计改革加快推进。积极推进政府会计核算改革,全市2314家预算单位实现系统上线,实施运行率100%。预算单位账户电子化改革稳步推进,银行账户监管得到强化。《政府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全面贯彻实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扎实推进。完善全口径国有资产报告体系,认真落实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五、强化财政监督,优化营商环境,让财政运行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一是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时效性。制定《昆明市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预决算公开情况纳入市级财政对县区财政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考核对象、突出考核重点、强化结果运用,推进预决算公开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通过监督平台对县区预算公开情况进行每日通报,积极督促县区做好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实现预决算和执行信息共享,财政透明度不断增强。2020年度昆明市本级政府预决算较法定时限提前7天完成公开,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公开。
二是积极拓展网上办理财政业务范围。加大“阳光云财一网通”运用推广,实行财政支持市场主体项目资金网上公开办理,截止2020年底,全市在网上平台注册企业达3509家,总申报项目数4389个。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印发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加快实施“互联网+采购”行动,上线运行“政采云”电子卖场平台,着力打造公平有序地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进入2020年全市第二期营商环境“红榜”。以预算一体化平台为依托,全面推行银行账户管理电子化,实行账户网上审批,财政业务办理更加阳光透明。
三是优化创新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统筹整合监督力量,按照“抓整合、聚合力、增效能”的思路,推进“3+N”内部监督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内部基础管理质量,有效增强内设机构职能履行能力,注重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并与考核奖惩挂钩,以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转化为重要抓手,推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