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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南监管局:高质量做好地方财政运行监控

发布日期:2021-05-28 10:02:39 浏览次数:4795     信息中心供稿

近年来,湖南监管局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热点,重实效、出实招,高质量做好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工作,用实际行动服务属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加强协同,不断夯实监管基础。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湖南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经常带领调研组深入市县调研,广泛与地方政府、人大、发改、审计、财政等座谈,组织专题政策宣讲,督促地方时刻绷紧做好县级“三保”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弦。二是细化内部协同。整合全局力量,完善内部处室协作机制,将地方财政运行监控要求嵌入财政直达资金监管、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等关联业务,实行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推动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监管融合。三是深化横向协同。拓展信息共享范围,将长沙海关纳入地方财政运行“三共”机制,并将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报表和财政库款情况补充至共享内容,更全面掌握属地经济财政运行情况。四是优化纵向协同。动态调整县级“三保”和财政运行“重点关注县名单”,将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县增补进“重点关注县名单”。此外,将个别收支矛盾和债务风险突出的市本级纳入监控范围,丰富监控分析情况库,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


二、改进方式,稳步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加大分析评估力度。建立“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分析机制,每月编制地方财政运行快报,每季度编写地方财政运行和“三保”分析报告并汇总形成问题处理单,每半年出具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报告。二是拓展分析维度。分析视角从单一“三保”监测分析转向地方财政运行综合评估,聚焦属地财政经济形势、财税体制、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运行风险、财政基础工作六个方面,并将全社会用电量、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与增量等经济指标,及烟草、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重点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全面分析属地财政运行特点与趋势,深入揭示潜在风险。三是完善预警机制。选取20—30个典型指标,立足属地实际设置阈值,依托监管数据库开展预警提示。指标选择上兼顾主客观因素,突出考量管理因素对属地财政运行的影响,以提高预警结果的指导性。四是抓好约谈提示。针对监管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向重点地区下发监管提示函,约谈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将典型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以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


三、聚焦关键,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一是加强“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强化源头控制。做实“三保”预算编制审核监督,确保中央范围和标准“三保”支出足额列入预算;对部分地方提标和增支政策开展财政可承受能力再论证,促使地方调整优化支出项目,腾出财力全力保“三保”。二是加强“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强化过程控制。要求重点县市定期报告“三保”预算执行和需求预测,高度关注债务本息和特殊人群工资兑付情况,及时做好风险排查。三是加强库款监测,强化重点监控。建立财政库款和工资保障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库款持续紧张地县区。四是强化成果运用。一方面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协调省级财政完善库款调度和资金分配机制,开展窗口指导,督促市县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另一方面及时将财政运行监控和调研中发现的情况,通过专题材料、情况反映、调研报告等形式向财政部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工作报告,提供决策参考,推动政策完善。近年来有多份关于地方财政运行和“三保”的专题材料获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