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开局之初,天津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振兴乡村工作安排,谋篇布局财政“支农兴水”工作,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三水”民生建设,为“十四五”乡村振兴起好步提供财力支撑。
一、聚焦党建引领“支农兴水”。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树立财政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抓党史学习教育,推动财政职责与廉政监管“双责联动、协调监督”。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真过紧日子”要求,统筹各类资金保障中央“硬指标”、天津市委、市政府“硬任务”、先建后补项目“硬缺口”和预算部门能运转,确保“米袋子”、“菜篮子”、“水杯子”等民生民事落地落实。推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将直接到人到户的财政补贴资金依托社会保障卡的“一卡通”发放,服务资金发放集中统一、透明高效,及时惠及广大百姓。
二、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认真落实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部署,研究制定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及其考核细则,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认真完善“支农兴水”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服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深化结对帮扶工作。积极助力现代农业发展,“点线面”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支持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统筹市财政一般预算和区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支持2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助力农业信贷担保发展,缓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状况。支持气象“部市合作”项目建设,推动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新一轮渔业发展政策,进一步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三、服务“米袋子”、“菜篮子”保供。积极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支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双增长”。大力支持小站稻产业振兴,确保种植面积稳定。支持耕地保护和提升,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26万亩,开拓农业增产增效“肥田沃土”。综合运用“以奖代补、金贷财补”等财政扶持措施,保障三大谷物播种面积只增不减,提升蔬菜、肉类、禽蛋、牛奶等主要“菜篮子”供给保障能力,稳稳抓牢“米袋子”、“菜篮子”。扩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面积,实现“一水两用”、“一地双收”。加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万亩以上。大力支持种业发展,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推动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
四、促进乡村绿色发展。大力支持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三水”民生建设,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实施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区水系连通,推动建成区雨污混接串接改造,服务中心城区积水片改造工程。实施农业节水,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把农业用水效率提上去。持续推进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逐步实现采补平衡。提升城乡供水安全能力,优先保障财政补贴“引江引滦”水费,支持宝坻、静海实施引江供水工程建设,确保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大力提高防汛减灾和防洪排涝能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服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确保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上。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依效付费考核办法,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胜利收官,构建厕所长效管护机制。支持启动第二批15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农村清洁化工程建设,基本形成“干净、整洁、有序、美化”的农村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