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接连出台预算管理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等系列政策措施,财政管理体系逐步健全。2021年,常州市财政局紧抓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这一契机,着力构建“制度+技术”相结合管理机制,以加快部署一套系统、完善四项机制、开展两个积极推行,深化财政专项项目管理,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纵深推动财政管理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常州市财政局积极落实江苏省财政厅统一部署,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有序推进预算管理工作。根据安排,将统一市区两级财政预算管理规则和管理要素,建立健全上下级预算的衔接机制。整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报告、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等预算管理环节,强化顺向环环相扣的控制机制和逆向动态可溯的反馈机制,形成预算全过程的管理闭环。
二、明权责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专项项目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权责统一的运行管理机制。以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指导,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市场、各职能部门之间、上下级财政之间的职能边界和协作关系。全面落实业务主管部门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重点抓好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两头,不再参与重点专项项目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具体事务。加强重点专项项目涉及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政策研究,进一步明晰上下级财政关系和职权分工。
三、全周期完善项目库管理机制。全面梳理预算编制流程、完善预算编制细节,加强事前控制,结合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推进进程,努力构建以宏观政策目标为导向、以规范的项目库管理为基础、以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为支撑的全生命周期项目预算管理模式。要求各部门、单位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后安排预算”的原则,根据本部门职能及发展规划建立项目储备,明确实施期限、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评价机制,不断提升重点专项项目与全市整体发展规划、政府职能定位的协调性,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
四、严约束完善预算动态调整机制。优化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及时调整、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降低资金运行成本,重点项目预算指标应在6月30日前分解下达,超过9月30日仍未下达预算的项目,按规定程序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年度终了,除未实施完毕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及政府采购质保金外,原则上不再结转至下年度使用。2021年常州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专项项目61.5亿元,截止5月底已分配落实57.1亿元,占比92.8%,较以往年度显著提高。
五、聚增效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不断加快绩效评价进度,坚持一手抓质量,一手抓进度,提前谋划财政重点评价项目,合理安排评价周期,明确评价时点要求,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期向市人大报告,实现预算与绩效的“双审查、双监督”。全面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优化完善预算评审机制,将预算安排与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人大审查结果、审计报告、预算执行进度等因素挂钩。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推进重点项目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六、积极推行重点专项项目清理整合。市财政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对现有重点项目进行梳理,整合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根据创新发展新政及其实施细则,清理原有到期政策,新老政策无缝衔接,推动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完善新设项目论证机制,未经政府批准,一律不得设立新的专项资金。着力改进竞争性领域资金扶持方式,综合运用股权投资、担保、贴息等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
七、积极推行重点专项资金直达机制。参照财政部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面梳理市级重点专项资金项目,加快市级预算部门资金下达速度,缩减市级财政资金在区级流转时间,推进资金分配更加科学、项目质量更加优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各方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更加严格,全面提升重点专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今年,针对科创专项资金建立了“直达式”兑付机制,按照“能免即免”原则,简化项目申报流程,精简政策兑现环节,资金由市级财政统一调度使用、统一兑现拨付,不需流经区级或者乡镇(街道),从市级财政直接到达项目单位,实现“一竿子插到底”,财政资金更快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