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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政:建立六项机制 确保兜牢“三保”底线

发布日期:2021-07-23 16:59:04 浏览次数:142     信息中心供稿

2021年以来,辽宁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多措并举,着力建立完善财力保障、预算审查、动态监控、库款调度、应急处置、激励约束六项机制,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1—6月,全省100个县区“三保”累计支出750.9亿元,“三保”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

 

一、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建立财力保障机制。调整2021年均衡性财力转移支付等资金分配方式,重点向“三保”困难地区倾斜,资金测算到县区、分配到县区、直拨到县区,提高县区财政保障能力。

 

二、逐县审核“三保”预算,建立预算审查机制。预算编制之前,开展预算编制督导审查,确保按地方标准测算的“三保”支出需求全部纳入预算安排。在近几年每年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2021年预算又压减三公经费2.6亿元、培训费2.3亿元、会议费0.5亿元。

 

三、强化专人专区调度,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乡共309人的“专人专区”日常联络调度网络,“面对面”对接服务,督促100个县区全部设立工资库款保障户,实时监控县区“三保”执行情况,做到提前预警提醒,及时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处置。

 

四、实施国库精准调度,建立库款保障机制。按日监测市县财政库款余额,每月向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市发送提示函,开展“点对点”资金调度。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提高保障级次。上半年,省财政累计对下调度资金799.6亿元。

 

五、狠抓应急处置应对,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省财政设立基层“三保”应急周转资金,对各县区“三保”出现的临时性支付风险,提供应急资金支持。要求14个市100个县区按照“一县一策”的原则,全部制定兜牢“三保”底线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并报省备案。将县区工资发放日期提前到上半月,为应急处置预留时间。与省委网信办密切配合,实时掌握“三保”舆情动向,主动做好舆情应对。

 

六、适时开展通报约谈,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监测过程中,发现“三保”未优先保障的县区开展约谈。举一反三,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切实增强“三保”保障能力的通知》(辽财预〔2021〕123号),提出了加强基层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20条工作要求,督促各县区对标对表,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将各地“三保”与省以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对“三保”工作突出的地区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