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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开拓创新 深入探索 积极践行财会监督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1-08-04 10:57:10 浏览次数:5303     信息中心供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财政部党组和监督评价局的坚强领导下,上海监管局提高站位,立足驻地,勇于实践,积极开展财会监督试点工作。


一、明确工作思路,提高度,强认识。上海监管局党组对财会监督工作高度重视,主动向财政部申请开展试点并获批复,先行先试,从“谋局、谋事、谋人”三个层面高位思考,精心谋篇布局。


谋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上海监管局党组数次组织相关处室召开专题会议,人人发言,专门研究财会监督工作如何开展、如何推进、做好这项工作对未来财政部门监督职责的重要意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上海监管局党组提出“量——闻一知十,质——一叶知秋,面——见木成林”三个方位的工作思路,统一了思想,增强了信心,强化了对财会监督的深层次认识,夯实了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


谋事,抓住机遇,量力而行。上海监管局党组聚焦财政中心工作、财会监督核心内容、上海区域特色三个维度,从财会监督的开展方式、主要流程、时间安排、与外部协调等各个主要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和谋划,让监督队伍不仅目标清楚、思路清晰,对什么时间做什么、怎么做、应当达到什么效果了然于胸,有力推动了财会监督工作的进度。


谋人,统筹协调,尽力而为。面对监管局干部队伍的客观情况,上海监管局党组尽力谋划,全局统筹,多方兼顾,全力支持财会监督工作,为财会监督监管队伍配备了多名有数年监督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其中40岁以下的年轻人占到了50%,近一半的同志拥有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上海监管局党组将财会监督队伍分为通才和专才,结合岗位要求和个人专长,分别制定了专项培养计划。监督队伍的高素质保证了财会监督工作能够按照既定思路顺利开展。


二、创新工作方法,抓重点,抓突破。上海监管局财会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局党组提出的“三对关系”,即企业与政府、银行和社会的关系,从全、精、活方面不断拓展监管方式。


监督对象求全。牢牢把握住“三对关系”的要义,充分考虑在当地的影响力、分性质、分行业、分规模选择了100家金融企业、100家非金融企业作为首批监督对象,尽量涵盖所有重点行业。同时,又根据风险程度、敏感性等因素,将监督对象分为三个级别采取不同程度的监督措施。一级企业广泛采取各种监督方式,二级企业采取专项监督方式,三级企业以分析数据为主,合理分配监督力量。


自查范围求精。对首批开展的自查工作,根据财政经济工作的会议精神,综合分析了当前经济工作的热点,民众关注的焦点事项,考虑到自查效果的震动效应,从行业角度出发,分别选取三个行业作为自查对象。自查内容以“三对关系”为总领,针对不同行业设计了不同的自查重点,瞄准靶点,精准发力。


监管路径求活。在财会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灵活运用“由所到企”、“由企到所”两种路径,通盘考虑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和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同时关注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监督过程中侧重“由所到企”,借助事务所平台的辐射作用,提前了解企业的情况,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扩大监管覆盖面。


三、夯实工作实践,重时效,重质量。在当前已开展工作的前、中、末端三个阶段注重时、质均衡,既把控时效性,又重视工作质量。


前端,以发函形式广而之知监督事项。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际情况,在确定了监督对象名单后,上海监管局迅速采取发函形式告知被监督对象财会监督的背景、内容及要求。函件采取统一模板,挂号信送达,确保通知到各家企业。函件发出后,既有企业向上海监管局主动了解监督事项,也有企业之间互相打听、热议,发函在驻地引起了一定的影响。


中端,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以“短平快”的方式推进。当前已完成了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在两周内的回收率达到近70%,现着手根据自查情况开展抽查。进驻企业后仅就自查内容及部分与行业特点相关的重点内容开展检查,不再面面俱到,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尽量扩大监督对象覆盖面,扩大监督影响力。


末端,将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巩固自查和检查成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的重要程度和普遍程度,确定参加通报会的单位数量和参会人员级别,会上既有情况通报,也有企业交流发言、座谈讨论等,让企业和中介机构了解监督要求,重视会计信息质量,提高自律意识,共同营造尊实唯实、不敢造假的市场氛围。


通过前一阶段的试点探索,上海监管局更深刻认识到财会监督的重大意义,在于通过监督最基层市场主体,发挥优质企业引领作用,落实好惠企稳企政策,促进释放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敏锐获取实体经济发展有关信息,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财政支出平稳运行,财政政策的优势充分发挥,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下一步,上海监管局将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党组的指示精神,坚定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在驻地财会监督先行先试工作中,扎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发现规律性、苗头性问题后,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同时,及时提出有利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建议,不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切实将“三位一体”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