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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财政局“四个抓实” 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1-08-06 17:00:32 浏览次数:5283     信息中心供稿

2021年,贵州省安顺市财政局紧紧抓住绩效目标管理这个“牛鼻子”,狠抓建制度、夯基础、强监控、全覆盖等四个方面的工作落实,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提质增效,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抓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顺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全面构建局党组统一领导、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全局上下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为顺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1+N”模式,在市委、市政府印发《安顺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基础上,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印发了覆盖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环节的一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明确了管理责任,为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抓实绩效目标编制,夯实绩效管理基础。采取“四同步”措施,抓好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事前约束,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同步申报,预算单位编制预算时,同步编制绩效目标,未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且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完善的,不得安排部门预算资金。二是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绩效目标”原则,强化审核把关,绩效目标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预算编审流程。三是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原则,财政部门在批复部门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确定后,一般不予调整。四是按照“谁申报目标,谁公开目标”的原则,预算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同步公开绩效目标。


三、抓实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强化预算绩效全程管理。坚持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一方面强化资金全程监管,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另一方面,加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动态监控,对部门绩效目标运行偏离、未达预期进度或目标、出现较大偏差或存在严重问题以及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需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的,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财政资金快速支出、规范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四、抓实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度市本级项目支出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通过绩效自评,增强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引导预算单位加强对财政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自我评价,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基础上,逐步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范围,选取涵盖脱贫攻坚、教育、科技、民生支出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民生项目,通过重点绩效评价,强化资金使用部门支出责任和预算效率意识,促使预算单位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