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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政“七举措”强化2021年财政收支管理

发布日期:2021-08-16 17:12:03 浏览次数:5718     信息中心供稿

增收节支是财政工作永恒的主题,山西财政始终把抓好财政收支管理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上半年,全省财政收入实现两位数较快增长,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各项民生及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但全省财政收支增速对标全国平均水平仍存在差距,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山西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山西财政出台了《关于加强2021年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提出七项举措,着力强化2021年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全省财政平稳运行。


一、规范超收收入使用管理。今年预算执行中出现的超收收入,要按照预算法规定用于冲减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需动用超收收入增加今年财政支出总规模,要对增支必要性、支出可行性及经费合理性进行严格评估。科学确定新增支出的内容和规模,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在预算调整方案之前,不得提前安排支出。


二、硬化预算执行约束。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意识,除中央、省委省政府、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应急救灾外,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预算,确保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确需当年支出的,优先在本部门预算或跨部门相关资金中统筹解决。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和累计余额。


三、合理把握预算执行进度。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时限要求办理资金分配、下达,未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的资金原则上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根据各类支出实际,合理确定资金拨付的时点和方式,促进支出进度与实际需求更加衔接匹配。采取有力措施,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长期沉淀闲置资金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并加强对重新安排项目的监测,防止“二次沉淀”。


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要全面落实好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当前预计年底财政收入短收或增幅为负的县,下半年要严格控制直至停止非“三保”支出项目。市县政府出台民生政策,要在自行评估的基础上,报上级政府备案同意后方可执行(所需经费由市县自行负担),确保财政可持续性。


五、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过紧日子作为一项长期坚持方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大手大脚花钱。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按照务实节俭原则,办好各项庆祝纪念活动,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有关经费开支标准。严禁党政机关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以业务用房名义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代建方式新建办公用房。


六、加强债券发行使用管理。一是强化政府债券项目基础管理,依托发改部门重大项目库和地方政府债务系统建立滚动项目储备机制。二是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准备工作,符合发行条件的债券项目,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和工程实施进度合理匹配债券额度,科学确定发行期限。三是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四是从严谨慎对待项目调整。政府债券资金应严格对照发行项目安排支出,原则上不得调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七、强化财经纪律约束。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收空转增加收入。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做到应改尽改、早改快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的要追责问责。要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加快推进一体化系统建设,加强对财政收支、政策实施、财政风险方面的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财政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