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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财政局: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投资评审工作

发布日期:2021-08-24 10:29:21 浏览次数:5583     信息中心供稿

2021年以来,湖北省黄冈市财政局按照“强化监督、全程跟踪”和“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原则,以严格项目评审为抓手,以提升服务为目的,不断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手段。截止六月下旬,共完成投资评审项目93个,送审额126307.90万元,审定额109832.18万元,审减额16475.72万元,审减率13.04%,切实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突出“放”,简政放权提效率。修订完善《黄冈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实施办法》,明确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产业园、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龙感湖管理区、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其管委会负责组织评审。同时规定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的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和基本建设政府投资额1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预算审核。黄冈市财政局集中主要精力做好市级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并积极探索参与重大项目前置评审的操作办法,不断完善项目评审机制,提高项目评审效率。


二、抓好“管”,规范流程提质量。严把资料送审关。申请投资评审的项目,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会同相关单位提供项目地质勘察报告、优化设计后的施工图、预(概)算及工程量计算式、会议纪要、审批决策要件、投资计划、资金来源等相关纸质版和电子档资料,并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签署承诺书。把好预算评审关。在实施评审时,严格做好实地踏勘和量价对账工作,依据项目投资的有关标准、定额、规定和建设市场实际情况等对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逐项核查,合理确定项目投资额度。同时记录好工作日志,保持完整的评审资料。把好预算执行关。经市政府批准的评审报告可作为预算控制、工程招标、资金拨付、价款结算和办理财务决算的参考依据,项目建设单位招标的最高限价不得突破经审批同意的评审结论。如若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因勘测、设计及其他原因须增加投资额的,实行事先报告制度。由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会同出资部门及投资评审机构、工程监理机构、造价监管机构、设计机构、施工单位等现场踏勘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市政府或所属园区管委会决策,决策同意后,方可由造价监管机构编制变更预算,并申请预算评审。未经评审和报批而实施工程变更的,项目出资部门不得支付因工程变更增加的资金。


三、优化“服”,转变方式提服务。对于需要评审的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密切关注和掌握项目情况,提前掌握相关信息,接到项目后第一时间明确一名评审人员与建设单位进行对接沟通,指导建设单位及早准备送审资料,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规范报审材料,及早进行项目评审和现场勘查,并尽可能压缩审核时间,促进项目进程。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同步审”的评审机制,提前介入项目的拆迁补偿和配套建设,实现了财政投资评审与现场评估、预算编制基本同步,不断提高投资评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