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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苏监管局:“五个主动”积极履行会计监管职责

发布日期:2021-08-31 09:05:29 浏览次数:5571     信息中心供稿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用好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加强财会监督”的要求,江苏监管局在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评价局指导下,始终坚持站在市场经济前沿开展会计监管的理念,突出“五个主动”,积极开展会计监管先行先试,全面履行会计监管职责,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


一、主动担当作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江苏监管局主动履行财政部门会计主管职责,率先开展会计监管先行先试,聚焦会计审计准则制度落实,对江苏省重点领域的各类主体实施综合监管,做到面上全覆盖,监管有重点。将全省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等各类型主体全面纳入监管,并根据监管要求分别制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如根据财务报告质量、内部控制和市场信息等情况,将500多家A股上市公司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类型,实施不同类别监管措施。同时突出重点,选择对全省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部分单位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包括97家会计师事务所总分所、100家上市公司、50家央企、49家金融企业、236家融资平台和全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涉及11方面75项内容,按步实施推进,以优质样本引领其他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日常监管精准度。主动与2家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研究推进会计报表报送集成运用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监管信息数据的收集、监测、分析机制化建设,提升监管精准度和监管效率。不断夯实监管基础,通过信息平台等渠道收集外部数据,建立江苏省A股上市公司和在苏央企信息库,完善97家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基础信息,全面综合反映监管对象运行状况。实时开展专题分析,定期开展综合分析,并根据监管分析结果分类落实具体监管措施,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如专题分析28家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情况,综合分析2020年江苏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2020年江苏省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经营情况及审计执业情况等。


三、主动实施综合监管,丰富日常监督管理措施。综合运用走访、调研、函询、约谈、核查等不同类型监管措施,建立系统完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推动日常监管下沉、监管落地,提升监管针对性、有效性。对面上情况、共性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送工作简报、通知文件等方式提醒。对个别问题实施约谈问询,如约谈事务所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要求对社会舆情和有关信访反映情况,予以详细说明;向注册会计师签署上市公司年报超5户的8个事务所发送询问函,要求事务所就业务承接、内控体系、工时管理、薪酬分配等事项进行说明解释,传导监管压力,提醒风险管理;分析年报审计风险事项,分别向上市公司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发送监管询问函,核实情况,实施非现场监管。


四、主动协调联络,增强外部监管工作合力。积极向财政部有关司局报告,主动接受业务指导,编发专题简报,实时报告会计监管工作动态,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做法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情况。加强与省财政厅、省注协沟通交流,与有关地方财政部门开展会计监管座谈,提示所在地上市公司风险事项,推动省市县财政部门齐抓共管。落实《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和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会计监管协作工作意见》,双方座谈交流监管思路、年度工作重点、经验做法和监管中发现的重要情况等。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明确的江苏监管局在上市公司治理、中介机构监管等七个方面的监管任务,与省财政厅、国资委、银保监局、证监局等五部门联合转发财政部《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能范围分工转发至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五、主动提升专业能力,加强会计监管队伍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用好财政部的培训学习平台,组织学习财政部发布的收入准则等网络培训课件;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联学联训,邀请有关专家讲解讨论业务知识,通过案例分析、交流探讨等方式加深理解,准确把握审计会计准则内涵要义。加强专门人才培养,推荐2名年轻干部参加部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经选拔入选财政部财会监督人才库。发挥专家智力优势,组建财会理论研究、财务实务和会计信息治理三个专家库,推进专题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