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晋江市财政局以“阳光采购、惠企便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写好“提质增效”、“减负松绑”、“公平公正”三篇文章,努力促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围绕“提质增效”,助推交易模式转型升级。一是推动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范统一,严格执行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明确货物或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二是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今年起协调教育、卫健、城管等3个部门将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先行试点,在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目前已公开416个政府采购项目。三是强化“互联网+政府采购”。推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应用,推进限额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入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平台之外无交易”;持续推进网上超市应用,2021年上半年网上超市采购1089笔、采购金额4886.95万元,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交易。
围绕“减负松绑”,帮助企业降低交易成本。一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施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允许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供、约束供应商行为等5条具体措施,今年来,晋江市落实优化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62个,惠及供应商62家,减免金额617.07万元。二是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统一纸质投标文件数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最多只能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简化资格证明材料,以“信用+承诺”作为供应商准入条件,允许投标截止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或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围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公开透明。一是着力规范交易规则,发布政府采购文件领域的《负面清单》,通过明确禁止性条款,为交易各方划定操作“红线”,《负面清单》共有135项具体内容,涵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政府采购主体,针对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环节、投标流程等进行规范,最大限度限制采购文件倾向性和人为设置的投标“陷阱”。二是着力加强行业监管,督促采购人建立完善内控制度,明确政府采购内部审批流程及权限,督促采购人加强对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不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目前已有66个采购人建立单位采购内控制度并报送备案;加大对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通过考核单位自评、现场考核、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检查,要求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缺失、合同未按要求时间签订待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