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财政部湖南监管局认真学习领会全国财政系统和承保机构农业保险工作视频会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工作。
一、深入学习,全面领会讲话精神。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动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作用,湖南监管局分管局领导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业务处室深入学习会议内容,一是深刻领会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全面把握工作要求,精准把握监管工作重点,紧密联系财政监管工作实际,推动农业保险政策在湖南省落地见效。三是结合政策要求和工作实际,不断更新完善内部工作审核流程和注意事项,提升农业保险监管工作水平。
二、学做结合,全面落实工作要求。会议召开之际,正逢湖南监管局开展农业保险现场核查工作,湖南监管局将会议精神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做好摸底调查。根据农业保险惠及广大农户,“保本微利”的运行原则,湖南监管局牢牢把握“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的硬要求,第一时间联系在湘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调查了解承保公司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情况,做到心中有底;同时,及时收集承保机构相关意见、建议,为财政部落实“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相关要求提供参考。做好实地核查监管。按照工作计划,湖南监管局从7月中旬起开展2020年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现场核查工作,目前已完成2个县(市)的核查。结合会议精神和要求,湖南监管局及时总结第一阶段核查经验,为下阶段农业保险实地核查工作提供指导。接下来湖南监管局将紧扣会议精神,按照农业保险政策要求,加强政策指引,真实地掌握当地农业保险资金下达及使用情况、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等,发现的情况问题及时反馈沟通、督促整改,收集和总结湖南各地农险工作中的突出亮点和特色。
三、多措并举,全面做实日常监管。农业保险监管工作关系到中央惠农、强农政策的落实,湖南监管局长期坚持将审核工作做实做细,并融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确保财政政策不走样,财政资金发挥实际效能。一是做好日常督促。定期督促地方财政部门清理应收保费。持续跟进省财政拨付资金的时间进度,监督核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财政资金足额按时下拨,真正用到农业保险项目中;督促承保机构抓好各级财政补贴及农户欠缴保费的清收工作,确保应收保费及时清零。二是强化对属地农业保险工作的政策指导。湖南监管局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秉持服务于监管的工作理念,在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监管的同时,对地方制定的《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农业保险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办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给予指导性意见。三是坚持做好农业保险资金清算工作。通过资料送审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信息数据的一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资料送审环节,在核查财政厅报送的农保补贴资金结算情况时,一并做好信息数据追溯工作;实地核查环节,通过核查当地财政、农业和林业部门,承保机构、参保企业、乡镇和农户,利用座谈交流、核查资料、查看台账等方式全流程核查了解当地农业保险工作开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借助从一个点、一个面反映的情况,做到对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心中有数。
四、探索创新,全面提升监管水平。湖南监管局一直致力于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监管工作的新路径、新方向。一方面,强化与湖南省财政厅建立的财政预算监管协同机制,提前着手,共同部署2021年农业保险保费补助资金审核、调研等工作,提升成效,促进管理。另一方面,完善巩固和湖南省银保监会建立的金融保险监管机制。定期共享保险机构经营指标信息,互通监管信息,凝聚共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