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论证。一是规范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概算的审查力度,项目单位在充分论证调研后,与周边地区的同类建设项目做横向比较,与市域内的同类项目做纵向比较,结合物价、人工等涨幅因素,根据市域实际情况和拟定建设项目的行业指标、相关标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科学合理地论证,充分听取和采纳有效、合理地建议,优化项目设计,对初步设计深度不够的项目不予批复。二是建立健全项目设计论证、审核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建立资源库的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科学合理地论证,优化设计方案;实行图纸审查制度,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三是建设单位做好前期数据采集及调研工作,通过对审计、财政部门历年审计和评审的工程预决算数据分析,并合理考虑物价涨幅、人工费和机械费的政策性调整因素,提出经济指标范围供设计单位参考,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预算评审制度和最高限价审定制度,财政部门加强预算评审工作,以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为本,掌握最新造价管理技术,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主要建设材料、设备价格,建立县级材料信息库,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预算评审质量,避免预算漏项、减少暂定价项目,为建设单位编制预算和最高限价编审,进行造价控制提供积极有效保障。
实行责任追究。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纳入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综合分析评价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严格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报告党委、政府,作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做到奖惩分明,赏罚有度。对建设项目法人在项目决策、招投标、财务管理、工程造价、预算和决算、投资绩效等方面存在重大决策失误,管理混乱造成严重损失浪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问责。
强化项目审计。一是加大全过程跟踪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对工程预算、最高限价、合同签订、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索赔等项目的审计,加强审计监督和处理处罚力度。二是强化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核实工程造价,做到工程量计算准确,进行认真地调查和实地勘察,摸清施工情况,熟悉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签证及合同等有关材料,对工程决算进行逐项审查验证;综合单价计价准确,按照招标投标文件、工程定额及有关工程资料进行复核,审查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合法性,核实工程造价;材料价差认定准确,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中的材料价差进行审核,对定额中和招标文件中无明确规定的材料价格,进行市场了解,并将了解情况与发包、承包双方对接;通过审计使虚增工程量、高估冒算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财政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