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以发挥评审职能为统领,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严把资金使用为关键,扎实做好招标控制价审查新任务,顺利保障各项工程如期开工,以优异成绩为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献礼。
自4月份正式开展招标控制价审查工作以来,中心先后对包头市林荫路(莫尼路—富林路)道路改造工程、包头市哈屯高勒路(210国道—铁西环岛)改造工程、包头市绿道和健身步道改造工程、包头市城市体检及更新工程一期-管道开挖修复项目、包头市新都市区再生水管线建设项目、包头城市精细化管理夜景提升项目等共计24项全市重点建设建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涵盖了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城市体检、城市片区更新、精细化管理等6大类民生工程,总报审金额达7.85亿元。
中心牢固树立“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理念,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评审原则,严格审核各项报审资料,在对高估冒算、技术性错误、材料定价不合理等原因造成的虚高报价予以核减的同时,将发现的少报、漏报内容及时予以调增,确保招标控制价尽可能符合工程实际,凸显审核结果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切实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前端把控。
截至目前,已审结各类招标控制价23项,报审金额76363万元,审定金额75345万元,核减金额1018万元,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