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投融资及国有资产评价中心
顺利完成法人变更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和中共包头市财政局党组关于35 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包头市投融资及国有资产评价中心积极开展法人变更工作,迅速安排部署专人负责落实相关工作。经对变更内容及需提交的材料等细致核验,并顺利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书》等资料,经登记机关审核于8月22日顺利完成了变更换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