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项目助力乡村更美丽
为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持做好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的通知》,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及资金保障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储备中心)受包头市财政局农牧科委托于2023年7月12日至10月28日分二批对2023年自治区农村公益事业“美丽乡村”(以下简称“美丽乡村”)14个项目开展了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对“美丽乡村”项目第一批5个项目和第二批9个项目采用现场实地考查和项目枢纽综合服务平台查阅申报资料方式进行综合评分。“美丽乡村”项目总投资2836.35万元,申请财政专项资金2407.79万元。专家通过对项目是否一票否决、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项目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实施保障、项目绩效五个方面进行评审,在资料评审基础上形成各个项目的最终得分。
为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牧科和项目储备中心认真组织此次评审工作,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如实、完整上传资料,并加强项目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项目资料编制水平,完善和提升项目支撑材料的针对性。
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及资金保障中心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