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下午,项目储备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学习,着重对包头市财政局绩效考核(试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深入的研读和探讨。为了进一步提升包头财政局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评价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切实加强财政工作效率和干部单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管理的“引导”、“督促”、和“激励”作用。包头市财政局制定了包头市财政局绩效考核(试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心设立考核指标,近期开展如下工作贯彻落实新的《管理办法》: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明确“新思路”。通过考核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中心依法规范运行,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体现差异,设置“新指标”。中心根据自身特点指标体系进行了细化分解,指标到人,考核到人。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构建“新体系”。分别对人事管理、综合管理、业务管理等指标进行赋分评价。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2023年工作进行自评考核,一方面及时查漏补缺,迎接局考核办的考核工作,另一方面对全中心人员进行考核评定。
四是坚持正向激励、奖罚分明,树立“新导向”。中心将实行个人业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同时坚持以“突出激励、树立导向、加强监管”为原则,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绩效奖励挂钩,激励中心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激发中心发展活力,为2024年包头市财政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及资金保障中心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