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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继续加大资金投入 支持教师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24-03-11 11:21:43 浏览次数:24450     办公室供稿

强教必先强师!内蒙古自治区始终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的重点,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着力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和素质提升。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下达教师队伍建设等相关资金2.12亿元,推动全区建设一批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支持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已下达“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经费、地方“特岗计划”教师补助、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优秀中青年教师助力乡村振兴支教补贴等共1.43亿元,支持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支持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持续提升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实施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争取“国培计划”专项资金5886万元,支持主要围绕乡村教师和校长,开展分层次、分学段的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切实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质量。自治区财政安排教师培训经费1000万元,与“国培计划”统一规划、统筹实施,以提高教师教育质量、教师师德素养和专业化水平为核心,以加强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财政教育投入责任,支持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地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