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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措施”推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项目入库规范运行

发布日期:2024-08-19 17:01:13 浏览次数:25731     项目储备中心供稿

 

“四项措施”推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项目入库规范运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项目高质量发展,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构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包头市财政局“四项措施”推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项目入库规范运行。

  一、项目采集储备坚持“一个口子”。采集和储备拟开展的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为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提供依据。具体包括村内小型水利设施建设、道路建设、村容美亮化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均可上报项目库作为基础项目储备,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财政奖补。

  二、项目库管理突出“两个重点”。一是对各旗县区所报项目进行严格项目评审。综合考虑项目是否科学可行,选址是否合理等多种因素,对农村筹资筹劳等情况通过资料评审、项目咨询答辩、实地勘察的方式综合评分。二是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模式,对已纳入项目库但因为客观原因未能实施或目前尚不成熟的项目滚动到下一批与新增项目重新排序,使项目库管理形成“建成一批、充实一批”良性循环机制。

  三、项目编制做到“两个结合”。一是与乡村总体规划相结合,二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两个结合”整合其他相关支农资金,大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来,构建多元化“一事一议”建设投入机制,促进“一事一议”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申报确保“四个优先”。一是优先选择村“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力强、群众筹资筹劳积极性高的村项目;二是优先选择村民最急需、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社会效益最明显的村项目;三是优先选择偏远地区、基础设施薄弱的村项目;四是优先选择村内街道硬化、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安全等村级公益事业项目。

2024年,包头市累计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3514万元。通过两次项目评审,9个旗县区申报项目共有合规项目147 个,总投资4565万元,申请财政奖补4078万元,村集体及村民自筹487万元,项目涉及68个行政村,累计受益农户80000余人。项目在申报、审批和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责成专人负责监管,一切事务由村民民主决策、集体决定,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使农民真正成为村级公益事业的主人。

 

                           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及资金保障中心

                          202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