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中心围绕强化预算管理要求,积极推进评审职能转型,逐步实现政府投资评审重心由结算审查向预算评审迁移,由独立环节监督到全过程监督转变,推动全过程评审管理融入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一是严格招标控制价审查。主动对接建设单位,详细了解项目内容,对于存在内容不全、深度不够等问题的设计图纸,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深化设计;提前场地勘察,结合实际情况规范清单组价,将材料价格、土方运距等指标确定在合理范围,从多方面进行严格把控,使评审结果严谨、全面、真实、可靠,进而防止恶意不平衡报价的发生,从源头把控财政资金的使用。截至目前,已完成招标控制价审查14项,报审金额4.50亿元,审定金额4.24亿元,核减金额0.26亿元,核减率5.78%。
二是强化过程监督。为少先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黄河大街雨污水改造工程、城区部分区域防涝项目、110国道快速路改造工程等部分市本级在建、已建重点民生实事建设项目提供高质量财政监理服务,截至目前已达220余次。将工程量虚高、内容重复记取、索要不合理结算内容等问题及时制止于施工阶段,及时发现、纠偏项目建设实施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为评审人员开展后期竣工决算审查提供真实、及时的评审依据。
三是推行全过程项目跟踪机制。改变评审人员仅在事前或事后单个环节介入项目现场查验的工作方式,使负责某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查的评审组人员同时参与该项目开展施工过程监督及竣工结算,事前、事中、事后的“一条龙服务”,减少因过程参与不足形成的信息差,更加全面、系统的掌握实施情况,加强对项目的整体把控,实现闭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