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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构筑民生后盾 践行大爱担当

发布日期:2024-12-23 09:05:34 浏览次数:765     办公室供稿

2022年,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银保监会 公安部 卫生健康委 农业农村部令第107号)规定,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创新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机构管理的模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扶危救急、服务群众为主旨,组织受托管理机构开展“以救急救难救困为导向,不断完善服务体系”、“以基金平稳运行为导向,着力提升追偿比例”、“以提升社会关注度为导向,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三方面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救助基金垫付金额累计突破2.5亿元,年均垫付金额相比旧管理模式增长5倍以上;2024年度追偿率首次突破50%,达到55%,相比2022年度6%的追偿率提升了49个百分点;道路救助基金累计救助8990人次,年均救助人数相比旧管理模式增长5倍以上,着力把救助基金打造成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

以救急救难救困为导向

不断完善服务体系

为提升群众受助时效,尽快为群众垫付“救命钱”,自治区财政厅组织救助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在呼和浩特市设立省级救助基金服务中心;在全区各旗县设立52个道路救助基金服务网点,每个网点配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4小时自治区道路救助基金热线96555和0471-3601199,平均每年热线呼入电话1.5万通,大幅提升了救助基金使用效率。

以基金平稳运行为导向

着力提升追偿比例

为确保基金池规模平稳,提升基金运行可持续性,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受托管理机构建立标准化追偿跟踪工作流程,与公安交管、法院、保险公司等职能部门建立了救助基金垫付款协同追偿机制,确保追偿工作合法、有序、有温度。2022年追偿342.56万元,2023年追偿3242.56万元,2024年截至12月17日追偿5701.97万元,托管期间累计追偿基金垫付款8848.5万元,2024年简单追偿率已达55.85%。

以提升社会关注度为导向

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为加强社会对救助基金这一惠民政策的了解和关注,自治区财政厅引导支持受托管理机构积极参与自治区各类交通、民生宣传活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在高速公路跨线桥、人流集中地针对性投放广告,制作八五普法、救助基金微电影、路救动漫等宣传视频,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救助基金政策。通过《人民日报》、《央广网》、《澎湃新闻》、《内蒙古日报》、《奔腾融媒》等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向全社会报道普及救助基金,有力提升了群众对救助基金政策的知晓度和关注度。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着力提升救助基金服务质效,夯实制度根基、加强财务管理、从严评价考核,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