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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六位一体”标准化建设为抓手 打造自治区财政法治建设新高地

发布日期:2025-02-19 09:54:14 浏览次数:2766     办公室供稿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提出财政法治“六位一体”标准化建设新思路,奋力打造自治区财政法治体系建设新高地。

推动行政执法程序标准化建设

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及《行政执法流程指南和执法文书范本》,厘清行政执法责任,明确执法事项,统一执法流程和文书,实现执法事项管理的标准化;建立重大执法案件集体审理机制,从执法程序、内容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重大执法事项的书面审核,从源头把控法律风险,逐步探索推动法律风险防控标准化体系建设。

推动财政运行综合性考评体系标准化建设

印发综合性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的、方式、范围和结果应用,为考核工作提供根本遵循。考评指标聚焦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和运行的可持续性,指标内容注重将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到预算管理各领域、全过程。建立考评全流程标准化体系,探索形成涵盖考评各环节全链条的标准模式,更好发挥以考促干、以考促改作用。

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化建设

严把规范性文件管理关口,明确规范性文件的界定范围、备案要求等,全面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法律法规制度的准确度、可信度、透明度。印发规范公文报送合法性审核工作通知,明确公文报送范围、送审要求和时限,形成标准化公文报送审核流程。

推动涉法涉诉风险管理标准化建设

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处理机制,形成了自治区财政厅各处室配合、法律顾问协同参与的联动格局。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形成分管厅领导出庭应诉工作机制。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建立风险案件总结复盘机制,深入总结分析案件,针对存在的共同风险点起草编制案例汇编和风险提示,织密织牢风险“防护网”,进一步防范法律风险。

推动法宣教育体系标准化建设

将普法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聚焦预算法等财政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普法内核,创新性提出将每年6月定为“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月”,结合重点普法节点,构建普法“三进”工作机制,即进社区、进媒体、进机关,有效拓宽了普法路径,“零距离”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打造“普法+执法”融合模式,既在普法中提高了执法效率,也在执法中深化了普法效果。

推动律师管理标准化建设

积极充实公职律师队伍,定期组织全厅法律专业人员办理公职律师证,扩充公职律师人员数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重要执法处室配备驻厅律师,逐步建立起法律专业队伍,为全厅提供更优法律咨询和服务做好“智力”保障。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深化法治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履职效能,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担当,以高水平法治护航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