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联办 评审项目“评后”回访
拉开帷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扶持嘎查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管理,提升项目实施效益和质量,确保涉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及资金保障中心应九原区财政局邀请参加了“聚焦农村项目监管,护航乡村振兴发展”为主题的工作联席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上述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也拉开了评审项目“评后”回访机制的帷幕。
一、厘清权责,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农﹝2024﹞1639号)文件精神,厘清权责,开展工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发展政策,编制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盟市旗县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盟市财政部门负责分配和管理上级下达和本级安排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旗县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审核拨付、使用监督各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
二、细化流程,分解申报报账步骤
以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为例,九原区财政局进一步细化项目申报、资金拨付、资金报账流程,从申请时效、资料明细、关联业务、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以便于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嘎查办事人员心中有数,提早准备,提高效率,提升质量。
三、主题讲解,树立全生命周期理念
以农牧业项目为例,项目储备中心做了“财政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脉络及要求”主题报告,从农牧业项目的申报、立项批复、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绩效评价、资料归档等七个方面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分析讲解。其中:以“一事一议”项目为例,对申报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提出明确要求;重点讲解了项目入库申报、审核以及评审流程;提出制定《九原区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建议。
四、分析点评,推动存在问题整改
通过这次联席会议,同时拉开了重点评审项目“评后”回访工作的帷幕,将出具评审报告的“终点”升级为推动重点项目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发力点”,保证相同的问题不再重复发生,切实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邀请专家结合“一事一议”评审中发现申报项目存在问题,把脉问诊。通过座谈交流,对于做好今后项目申报管理工作提出七点要求:
一是认真梳理,严格把关。各旗县区在申报项目时,应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奖补范围及有关规定。
二是精心组织,提高质量。各旗县区项目申报单位要结合实际需求,认真调研、精心组织编写项目申报材料,严格对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应资料并及时上传,进一步提高申报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支撑性、针对性。
三是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各旗县区要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高项目建设的前瞻性、计划性和协调性,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等关系。
四是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各旗县区应在进行设计方案比选、优化的基础上,确定设计方案。方案既要符合实际又要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供项目的简易工程图纸,建设规模及标准要与当地地域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过度提高道路、沟渠、路灯等标准。
五是资料齐全,佐证有力。申报单位均应提供上传《项目预算表》、《项目申报表》、《绩效目标表》、会议记录、项目实施方案、佐证照片等申报材料,并应有申报村镇盖章,对所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六是制度先行,管护到位。苏木乡镇或嘎查村要建立完备的农村公益设施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申请中要明确承诺后期管理方式和管护资金来源、规模和责任,并将管护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及结果运用,确保建后管理到位。
七是程序规范,杜绝随意。为避免项目申报与实施不一致,杜绝项目调整主观随意性大的情况发生,建议批准后的项目实施时如需调整,严格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原则,做到层层上报、逐级批复后方可变更实施。
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及资金保障中心
202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