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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评审监管体系 精准发力护航乡村振兴发展

发布日期:2025-03-03 09:55:27 浏览次数:2691     项目储备中心供稿

完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评审监管体系

精准发力护航乡村振兴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扶持嘎查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管理,提升项目实施效益和质量,确保涉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九原区财政局、包头市财政局农牧科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及资金保障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储备中心)三家于近期联合召开了“聚焦农村项目监管,护航乡村振兴发展”为主题的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和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在会议中,市财政局农牧科介绍了2024年中央、自治区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申报数量和申请财政资金情况,并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农﹝20241639号)文件精神,强调项目申报要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综合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文件指出,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发展政策编制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盟市旗县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盟市财政部门负责分配和管理上级下达和本级安排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旗县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审核拨付、使用监督各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文件强调,盟市财政部门要对上报的可能影响资金分配结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项目储备中心做了“财政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脉络及要求(以农牧业项目为例)”主题讲解,从农牧业项目的分类、农牧业项目的申报主体、怎样申报农牧业项目、农牧业项目的审核和批复、农牧业项目的监督管理、农牧业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项目归档七个方面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点评,并对申报工作提出了三个注意事项:一是申报主体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而不是依靠国家政策;二是申报主体要及时捕捉信息,多方收集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政策;三是提前练好内功。

通过专题讲解,项目储备中心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各旗县区在申报项目时,应认真梳理、严把项目申报关;二是各旗县区项目申报单位要结合实际需求,认真调研、精心组织编写项目申报材料;三是各旗县区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四是各旗县区应在进行设计方案比选、优化的基础上,确定设计方案;五是项目申请中要明确承诺后期管理方式和管护资金来源、规模和责任,并将管护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及结果运用,确保项目建成后各项管理措施到位。

九原区财政局经济发展股项目负责人讲解项目流程及注意事项,重点讲述了申报项目所需清单、项目申请支付进度款所需资料清单、项目结算所需资料和项目工程退质保金流程等内容。

最后,针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专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通过此次会议项目储备中心建议,盟市各级财政部门应从项目最初的申报环节就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准备、及时上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建立项目档案做好申报资料归档工作,从而精准发力完善标本兼治的项目评审监管体系,为乡村振兴发展保驾护航。

 

 

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及资金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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