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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政精准施策 全力支持构建城乡住房保障新格局

发布日期:2025-10-14 14:15:53 浏览次数:3939     办公室供稿

住房保障是关乎民生福祉和发展大局的重要工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城乡统筹、精准发力,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制度体制,强化绩效管理,推动形成覆盖城镇和农村牧区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助力实现从“有房住”到“住得好”的转变。

分类施策,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

自治区财政厅聚焦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重点群体的住房困难,通过多元筹资、分类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强化公租房保障。2025年支持新筹集公租房500套,发放租赁补贴2万余户家庭,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二是推进配售配租型保障房建设。安排资金支持推动新开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300套,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万余套(间),支持建设“青年公寓”、“青年社区”等项目,助力新市民、青年人安居乐业。

提质增效,持续改善居住品质

自治区财政厅着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全面提升群众居住体验。一是加快老旧小区改造。2025年下达补助资金13.6亿元,支持1291个老旧小区改造;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9.3亿元,专项支持117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小区的改造任务。二是支持加装和更新电梯。实行每部电梯20万元补助政策,2025年支持加装150部电梯;另推动38个老旧小区电梯更新,切实解决居民“上下楼难”问题。

守牢底线,全力保障居住安全

自治区财政厅将住房安全作为民生底线任务,持续加大投入,支持危房改造,筑牢安居屏障。一是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2025年下达补助资金3.8亿元,支持改造4292套城市C、D级危房,改造规模较2024年增长176%,户均补助标准也显著提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6亿元,专项支持6个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助力提升棚户区居住安全。二是支持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下达补助资金1.14亿元,推动农村牧区危房改造5437户,实行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确保资金精准、安全到户。

强化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自治区财政厅坚持绩效导向,全过程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民生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出实效来。一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10%的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作为奖励资金,与各盟市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激励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加强资金执行监督。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控资金流向,开展实地财会监督检查,保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住房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进一步强化“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与绩效共评机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住房保障工程打造成群众的“暖心工程”、“幸福工程”,让财政资金切实化为安居屏障的基石,让政策红利真正成为千家万户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