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科学管理试点任务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立足职能职责,持续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体系建设,坚持重点监督与数智监督相结合,兼顾财政资金合规性与拨付使用高效性,不断丰富预警规则体系,抓早抓小、常态纠偏,切实规范全区预算执行行为,助力提升财会监督水平。
聚焦重点领域监督
精准管控专项资金
自治区财政厅紧扣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紧盯教育、卫生、养老、就业等民生保障领域,以及“三北”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资金,对资金拨付、使用各环节实行全流程闭环监督。坚持业务推进与监督开展同步并行,在严把监督关口的同时,密切监测重点领域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和预算执行进度,推动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要求,做到能支早支、应支尽支,实现专项资金支付率和使用效能显著提升,以财政资金高效保障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坚持数字赋能监督
全链条深化监督模式
自治区财政厅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督平台,持续优化预警规则体系。系统梳理自治区级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痛点与监管薄弱环节,明确预警指标、阈值标准、触发条件、白名单及分级响应机制,确保预警规则符合资金管理实际,以数字化手段驱动监督效能跃升,助力财政科学管理提质增效。同时,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在总结日常监管实践基础上,将部分事后预警规则研究前移至资金支付审核环节,从源头和过程规范支付行为,减少事后整改压力,切实为基层减负,使基层财政部门能够将更多精力放在抽查疑点问题、排查风险隐患、加强资金管理等方面。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锚定全区财政科学管理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统筹安全与效率,着力破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提升预算执行管理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