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局机关党委统一要求,2022年11月7日下午,局属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支部书记王昆生主持会议,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动员会。同时,就《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内容和巡察整改提到的工会经费、福利费使用等制度进行了学习和解读。
首先,学习了丁秀峰、张锐同志在全市“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及奇跃成同志在市财政局“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
奇局长要求,全体财政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凝心聚力的思想自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催生奋斗激情,始终强化责任意识,始终确立“有解思维”,始终提高工作标准,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爱包头、作贡献”诺言。坚持做到“五个必须”,必须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必须把自己摆进去,必须把问题找出来,必须与实践结合,必须让群众和企业看到变化。
同时,对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专项业务培训,就《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内容和巡察整改中提到的关于工会经费、福利费的使用、培训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公车管理、办公用品出入库管理等突出问题和容易忽略的细节问题进行了学习和解读。全文学习了《包头市直属机关工会转发<包头市总工会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包直工发〔2018〕16号)和《关于规范包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范围的意见》(包财行规〔2019〕2号)文件精神。
最后,支部书记对中心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立足岗位干好自己的事,围绕自己的岗位阵地,我该怎么办怎么干,进行深入思考和实践,用心将每一项保障任务落实落细。三是用力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上做表率,以实际行动热爱包头、建设包头、奉献包头。